了,现在穿着干净的绸缎,脸也洗得干净,手也洗的干净,头发也梳的整整齐齐,在马车里呆了几日,身上也染了一股和沈肆一样的味道。
与沈肆七八分相似的小脸儿,还有几分季含漪的漂亮,即便皮肤稍稍黑了些,那也是一眼可见的贵气俊秀。
父母都是难得的相貌,钧哥儿自然也是难得的好看。
沈钧有点恍惚。
宜姐儿又伸出自己的左手,再去掰开钧哥儿的的手,她将自己的手凑上去放在一起,嫩声道:“哥哥你看,我们手上都有颗红痣。”
宜姐儿说着,小手指着两人掌心的红痣:“哥哥看见了么,长在一样的地方呢。”
沈钧低头看着自己和宜姐儿掌心的红痣,直到这一刻,他的防备才在慢慢融化。
真的是一模一样,都在同一个位置。
又看了看宜姐儿漂亮的脸。
宜姐儿看沈钧在看她,高兴极了,本就是个乖巧亲近人的性子,抱着沈钧就往他脸上吧唧了一口。
钧哥儿只觉得香香软软的,摸了摸脸,居然笑了一下。
宜姐儿看哥哥笑了,更加高兴了,赶紧又叫方嬷嬷去将娘亲给哥哥做的靴子拿出来。
方嬷嬷诶了一声,赶紧去。
等靴子拿来,宜姐儿将黑靴拿到钧哥儿面前,献宝贝似的道:“哥哥快看,这是娘亲给哥哥做的。”
沈钧将靴子接了过来,低头看着靴细密的针脚,好似真的表示,他一直都在被好好牵挂着。
他不是没人要的孩子。
他也不是小畜生,小野种。
宜姐儿亮晶晶的眸子看着沈钧:“哥哥喜欢么?”
“娘亲做了好久呢。”
“娘亲每年都给哥哥做,说等哥哥回来就能穿了。”
不沈钧抱着靴子,眼眶有点酸,他试探的伸出手,轻轻碰在宜姐儿的头发上。
他一直都没有和其他孩子玩耍过,他喜欢宜妹妹。
宜姐儿是天生讨人喜欢的性子,不管在哪里,所有人都能轻易喜欢她,钧哥儿也不例外。
他轻轻喊了声:“妹妹。”
宜姐儿高兴坏了,又拉着沈钧又去看画箱里的其他画,还将爹爹给自己带回来的象牙球给哥哥玩。
季含漪和沈肆在外头关注着书房的动静,方嬷嬷轻手轻脚的出来,挤眉弄眼的笑着小声道:“两位小主子玩的正高兴呢。”
又与季含漪道:“刚才老奴还听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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