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去搬上来。”
“好嘞,秦总,我这就去。”我巴不得干点体力活,只要能让我离开那些暧昧的眼神,别说搬货,就是扛水泥我都愿意。
“等等。”
秦红叫住我,目光在我身上打量了一圈,眉头微微皱起,似乎对我的穿着很不满意。
“你就穿这身衣服去?那是店里发的临时工装,布料太薄,全是涤纶的。地下室灰尘大,全是灰土,弄脏了还得洗。而且……”
她站起身,走到我面前,视线落在我那件洗得领口变形的T恤上,摇了摇头:“那柜子顶挺高,你弯腰抬东西的时候,裤腰容易露出来。这店里来来往往都是女客人,你衣冠不整的,像什么样子?别给我丢了店里的脸。”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确实,这身行头太寒酸了,跟这金碧辉煌的美容院格格不入。
秦红转身走到角落的一个大衣柜前,“哗啦”一声拉开柜门。
“这是我前夫以前落在这儿的几件衣服,虽然离了婚,但这男人留下的东西倒是还能派上用场。都是新的,牌子货,没穿过几次。你挑一件换上,别像个乞丐似的在我店里晃悠。”
我愣住了,看着衣柜里挂着的几件男士衬衫和休闲裤,有些手足无措:“这……这不太好吧?我是来干活的,穿这么好的衣服,万一弄脏了……”
“让你穿你就穿,哪那么多废话。”秦红有些不耐烦地挥了挥手,直接从衣架上抽出一件深蓝色的Polo衫和一条黑色的休闲西裤,一股脑地扔给我,“去里面的休息室换。我不看,放心,我又不是没见过男人穿衣服。”
我抱着那堆带着淡淡樟脑丸味道的衣服,硬着头皮进了里面的休息室。
休息室很小,只有一张米色的布艺沙发和一面落地的全身镜。
我关上门,背靠着门板,心脏“砰砰”直跳。
脱掉自己那件洗得发白的T恤,我看着镜子里略显单薄的身体,肋骨隐约可见。这就是我在省城混了半年的结果,不仅没长肉,反而更憔悴了。
我拿起秦红给的衣服,布料摸起来很顺滑,手感极佳。穿上身后,大小竟然出奇地合适。
镜子里的我,瞬间像是变了个人。深蓝色的Polo衫衬托的皮肤白了一些,黑色的西裤修饰了腿型,少了几分乡下的土气,多了几分城市白领的斯文。
就在我对着镜子整理衣领,试图让自己看起来更自信一点的时候,休息室的门突然被推开了一条缝。
“换好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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