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人啊,居然还有祖传药膏,难道是世代从医的家族嘛,那是好事啊,你说说我们看认不认识。”
严恪摇头:“在栾城,不过也不是医药世家,是我媳妇大嫂喜欢研究这些,那药膏我问过大夫,非常难制成,总之是很难得的药。”
“原来是这样,那你媳妇大嫂是厉害,你这腿多久能完全恢复?”
“最少两三个月吧,想完全好半年左右。”
“我要回部队的话,也需要半年左右,那个时候回去彻底养好了,我也能正常训练参加任务,不然回去还要休养的话不合适。”
老太太嗯了一声:“能回去都是好事,以后你自己要多小心点,尤其执行任务别那么傻,只顾着朝前冲,真伤到骨头了转业多可惜。”
“我们严家可就只有你一个军官,要是退下来了,实在是有些可惜,你要好好干,但也不能太拼命了。”
严恪:“……奶奶的话我知道了。”
听听就算了,真执行任务的话,若是都这么有私心的话,任务就不可能完成得了。
小婶婶眼底闪过一抹看好戏,笑着说:“甜甜是吧,小恪最喜欢吃排骨了,你身为媳妇的,难道不知道帮他夹一块嘛。”
姜思甜闻言老实夹了一块,放在严恪碗里,眼底带着几分期盼,有意无意扫了眼柳清清夹的那一块,不知道严哥到底吃谁夹的。
她是他媳妇,应该会吃自己夹得吧。
其他人也都在看着他。
老太太催促着:“小恪,怎么还不快点吃。”
严恪眉头微拧着,随手夹了一块开始吃着,没多少胃口,就连一想喜欢吃的排骨,都没多少胃口了,谁被这么盯着看能有胃口。
对面一道轻笑声响起:“哎呀,到底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情分,那是谁都比不了的,老太太您看小恪,直接就吃了清清夹得。”
“哎呦甜甜啊,你不会生气吧,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就是兄妹一样的,绝没其他的意思,你跟小恪都结婚了,要大度点知道不。”
姜思甜听着这话,怎么听都觉得不舒服。
扭头看了一眼身旁男人,直接把他碗里的排骨夹走,既然不先吃她的排骨,那就别吃了,自己吃着不好嘛。
老爷子轻咳一声:“好了吃饭吧,老二家的你也少说两句,孩子们都不小了,有些玩笑话少说。”
“小恪,你明天带你媳妇去逛逛,看看她喜欢什么买什么,新媳妇第一面来婆家过年,可不能怠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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