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安的鼻子动了动,闻到香味又听到脚步声的他马上睁开了自己的眼睛。
然后他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正朝着他走过来。
李慕华今天梳着一个高马尾,身上穿着一条蓝白的裙子。
这裙子的配色很像青花瓷,让她的气质看起来也是愈发高贵、典雅。
她皮肤白皙,一双眼睛又柔情似水,说实话那种二十刚出头,血气方刚的小伙子肯定是顶不住她的眼神的。
也就陈安是一个老家伙转世,他前世也算是见识多了,再有对苏婉的爱恋,这才是勉强抵挡得住。
如果不是有这么多前提加持在陈安身上的话,估计陈安早就已经被她这位省城来的大小姐给拿下了。
李慕华看到陈安睁开眼睛,她也是嘴角轻轻上扬。
她的嘴唇很红,如同两瓣绽放的玫瑰。
她应该是涂了口红的,这一点实在是很特别。
在七十年代,一般女性是不会涂口红的,而且也弄不到口红,最多弄个润唇的唇膏就已经算是很进步了。
为什么会这样呢?
因为伟人有两句话:革命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
也就是因为这两句话,那个年代社会上的审美是绿色军装,不管是男是女,都以能穿上军装为荣。
遇到重要日子了,去照相馆拍照的话,哪怕自己没有,也会想着去找谁谁谁借一身军装。
像李慕华这样,将嘴唇涂到玫瑰红的女性,不说小县城里面没有,就算是在大城市里面也很难见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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