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没有收敛。
“就算这样,也比你这个高中生强!”陈桂花被气得不行,慈母伪装都维持不下去了。
“行行行,你开心就好。”沈黛红唇轻勾,不紧不慢站起身,抱起桌上的零食,转身款款朝着自己屋走去。
煞风景的人回来了,她是没什么心情在这待着了。
不过临走前,沈黛还撂下两句扎心的话:
“我爹都受伤了,沈暖暖也不知道回来看一眼,估计是被大城市迷花了眼,不愿意回来了。”
“唉,真是替我爹心寒啊,继女果然不如亲闺女孝顺。”
最后这句感慨轻飘飘的,声音却一点没收着。
周围的村民们听见了,纷纷面面相觑,声音不大不小地讨论起来:
“这话说得对,啥都不如自己亲生的,沈黛虽然脾气不好,但是个孝顺的。”
“沈暖暖去上工农兵大学生有什么用?最后还不是要回乡下,白瞎个大学生身份了。”
“是啊,要我说还不如在首都找个好人家嫁了,以后就是首都人了!”
“嘿嘿,你要这样说的话,我觉得还是沈黛更有可能嫁个高枝,人家相貌在那摆着呢。”
……
这些话一字一句,全都落在了陈桂花的耳朵里。
她气恼得脸都红了,一股血直接冲到了脑门!
但不管心里再怎么气愤,她也没本事舌战群儒,只能绷着脸将家里的大门重重关上。
掩耳盗铃地将外面那些议论隔离在外,当作没听见。
这边回了屋里的沈黛也没闲着,从行李袋里找出纸笔,坐在桌前写了起来。
她一共要写两样东西——
首先,要先给京市的季伟民和方丽君写封信回去,报个平安。
其次要写的,就是表明她已经读完高中课程的证明信。
等写好了,让沈父盖个公章就可以了。
沈黛下笔飞快,唰唰唰十几分钟就将两份信都给写好了,清秀的字迹跃然纸上。
写给季家的信里,她用娇娇俏俏的撒娇语气,诉说着这几天发生的事情。
完完全全就像一个远行的女儿,写给父母的信一般。
将信塞进信封里,写好地址,沈黛又转身换了件宽松点的衣服。
白色长裤配一件孔雀蓝的宽松小罩衫,款式低调但颜色衬得她雪肤红唇,皮肤白得像是牛乳一样。
走在路上,长发披肩,腰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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