¼Œ随着洪窦的讲述,一个既狗血又让人悲愤的故事徐徐展开。
望江楼里漂亮的姑娘多得是,莺莺姿色只能算一般,本不该引起郑复清那个纨绔的注意。
可纨绔之所以是纨绔,便一定有他为人诟病和不齿的地方。
这个郑复清有个人尽皆知的特殊癖好,那就是拆鸳鸯。
最早是拆他们郑府的下人和丫鬟,有一对他就拆一对,后来愈演愈烈,开始把手伸到了坊间,但凡听说谁家姑娘寻得一个钟意的郎君,他立马就去横插一脚。
起初,因他荥阳郑氏二公子的身份,那些姑娘扭捏两下便都同意了。
毕竟,只要能进郑氏的家门,当个小妾也比嫁给一个普通人强百倍不是.......
可要命的是这个消息一传开,郑复清一拆一个不吱声,让他本人很没有成就感,有些女的甚至找人演戏,就为了等他去拆散后,再给他当小妾。
这件事当时在盛京城还闹出了不少笑话,否则前身一个书呆子怎么可能认识郑复清这么一个纨绔子弟。
都说狗改不了吃屎。
郑复清闹出笑话后,被家里禁足了大半年,后来便老实了许多。
却不想上个月在望江楼会客。
他偶然看到一个琴女在小巷子里私会情郎,那亲昵的小场面瞬间激起了他的变态癖好。
洪窦接着讲道:“莺莺再怎么说也是望江楼的琴女,有王爷这尊封号大儒在,郑复清再怎么过分也不敢拿莺莺如何,可他拿莺莺没办法,却能轻而易举拿捏孙家公子,最后实在逼得孙家没办法,只能连夜搬回老家去。”
陆时安微微颔首,看着手里的店契,实在没想到其中还有这么多波折。
“那莺莺姑娘呢?”
洪窦愣了下,随即莞尔笑道:“自然是跟着孙公子一起走了,奴家亲自安排的商队护送,花了我不少人情呢。”
“呵呵,你倒是个好领导。”
陆时安含笑点头,重新将店契收好,道:“即是如此,那这个铺子我就厚颜收下了,晚点去看看布局,要是没什么需要大改的地方,明后天就让人来把炙肉摊子支起来。”
“真哒!”
洪窦眼眸弯弯,舔了下粉唇,吐气如兰道:“到时候奴家第一个去捧场,那日听下面的人说了你的对子揽客之法,奴家便让人去排队买了一份炙肉,那味道至今回味无穷呢。”
“行啊,那就多谢洪夫人赏脸了。”
“要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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