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什么。知道他在哪儿就点头。”
花摇了摇头。
“去找他。快点,在食人魔回来之前。我现在好像走不动了。”
花说话了,没人听见。
“我说我会没事的。去找狼sca
。别吵了,走吧。”
脸色苍白的男孩点点头,转身向洞口跑去。
安克雷克斯躺了一会儿,脑袋在打转。感觉就像他的身体在一艘船上,在波浪中来回摇摆,而他的皮肤却岿然不动。
过了一会儿,他耳朵里的耳鸣突然停止了,就像它开始时那样突然,世界又回到了他的脑海里。“乌鸦抓走了诸神,真讨厌。”他抱怨道,主要是想看看自己能不能听见。他可以。“阿古娜,你还活着吗?”
“如果你以为我死了,为什么还要把加比交给我,傻瓜?”
“我想是习惯吧。你能动吗?”
一阵沉默。
“没有,没有。我的头感觉像喝多了酒,我的内脏感觉像洗碗水。我不敢从长凳上下来。”
“我正希望你来拉我上来呢,”他笑着说。
“你这个可笑的巨人,我三个人在天气好的时候是做不到的。”
“那还好你不用把我埋了。”
“谁说我会费心埋葬你?”
安克雷克斯笑了,他对幸存的欣慰使他有点头晕。
他看到右边有个影子,转过头去,看到牡鹿波比在头顶附近盘旋。它带着明显的厌恶俯视着他。当他们的目光相遇时,它发出一阵咆哮,用一只蹄子在地上挖土。当A
d
okles没有反应时,它弯下腰用鼻子推了推他的肩膀,好像在说:“起来,弱者。”
他们的目光再次相遇,安克雷克斯确信他能看到这只愚蠢的野兽在嘲笑他。他报以冷笑,好心情现在完全消失了。然后他翻了个身,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像拄拐杖一样用长矛撑着身子。折断的肋骨让他的身体充满了火辣辣的刺痛,但他发现自己已经烦到可以忽略它了。
他刚站起来,那该死的动物就用角戳他向前,其中一个角戳进了他的下背。安德洛克斯转过身来,想抡起拳头打它,但他还是太不平衡了,打不出任何东西。雄鹿只是往后退了一步,用他从未见过的最居高临下的眼神看了他一眼。
他们俩目光相视,愤怒而充满挑战,但雄鹿根本不尊重这场竞争,很快就轻蔑地把目光移开了。
安克雷克斯觉得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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