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费五亿。
第三笔收益则是土地买卖时由府衙所收的土地交易税,这其中起码又有亿钱的利润。
第四笔收益则来自水衡钱庄,无钱的农民为了购地只能向水衡钱庄借贷,那一分的利息,加起来又是亿钱。
光是这四笔眼前的收益,就有十几亿之多了。
除此之外,还有第五笔更大的收益。
因为三郡巨室大族出售的土地实在太多了,很快就造成了供大于求的场面。
到了处置田宅的最后期限时,许多平日可以卖到七百钱一亩的田地,售价仅仅为百余钱。
而原本只卖一二百钱的田地,到了最后售价就是五六十钱了。
这个价格莫说是三郡,就是放眼整个大汉也是亘古未有的低价。
可是,魏相给巨室大族的时间实在太短了。
纵使跌到了这样的低价,许多田宅仍然没有卖出去,所剩者颇多。
为了避免自家的田宅被充公,豪猾们只能又到县寺郡衙求情,希望魏相能够宽限一些时日。
日子定下来,自然是不能宽限了,但是魏相大人有大量,还是给豪猾们留了一条活路出来。
魏相“勉为其难”地下了一道命令,让郡府县寺出钱,将这些未售卖出去的土地购为公田。
当然,价格极低,平均下来一亩地的价格不过五十钱。
这近乎于“巧取豪夺”的命令,仍让豪猾们感恩戴德。
于是乎,通过低价收买巨室大族的田地,少府和大司农起码又可以有数十亿钱入账。
这还只是徙民带来的直接受益。
这几百家百万之家迁到平陵县之后,朝廷赏赐的田宅肯定是不够用的。
到时候就要在平陵县购买田宅,那可都是少府管辖的公田和公地,价格自然不菲。
而修建宅邸又要购置砖石土木,雇佣泥瓦工匠,增添家訾陈设……只要有交易就有消费,而有消费就有税收。
这些商业税,按照成制全部都由天子的私库——少府来征收,换句话说,也会成为天子的收益。
这就是更高层次的吃大户。
巨室大户就像一个个聚宝盆,盆里积攒了大量的财富。
这些财富留在一处,就会变成土地,进而成为割据的仰仗。
徙民一事,可以将这些大大小小的聚宝盆掀个底朝天,盆内盆外的财富破天而出。
不管是谁,都可以分得一杯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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