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用。
中国当然不会答应这样的要求,拒绝修改这一条款。
日本代表安部辉太郎要求修改第三条,也不过是漫天要价,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随后他露出了真实意图,那就是修改比赛章程的第十条。
远东运动会第十条的章程是,非会员国参加远东运动会,需要由其他会员国同意。而日本希望将这一条改为,非为换过可由主办国邀请,不经他国同意加入竞赛。
也就是说,原本非会员国想来,得中国、日本、菲律宾都同意才行,修改以后就是只要是主办方邀请,非会员国就能直接来参赛。那也就意味着,当日本举办远东运动会时,可以直接邀请伪“满洲国”参赛,而无需经过中国的同意。
……
谈判桌上,郝更生表情严肃的说道:“我们不赞同日方修改会议章程第十条的建议。”
日本代表安部辉太郎则振振有词的说道:“当年中国举办远东运动会的时候,就曾经邀请英属印度来参赛,这说明中国已经违反了会议章程的第十条。所以我方提出修改,也是有依据的!”
当年邀请英属印度这件事情,的确是没有经过全体会员国的表决通过,这算是中国的一个软肋,如今被日本拿来,当做攻击中国的武器。
郝更生早已经想好了理由,他开口说道:“我们中国举办远东运动会的时候,的确是邀请了英属印度参赛,但是当时没有会员国提出反对的意见,所以我方认为,允许英属印度参赛,是全体会员国一致通过的事情。”
安部辉太郎不屑的撇了撇嘴:“的确,我们日本是没有反对英属印度的参加,但是你们中国作为主办方,也并没有询问我方的意见!我们的运动员都抵达了中国,才知道有英属印度运动员参赛。你们中国人自己都没有遵守这一条会章,凭什么要我们日本遵守?”
双方你一言我一语,开始唇枪舌战。
菲律宾代表阿拉斯,依旧是希望双方各退一步,最终菲律宾表示,不支持修改第三条,但可以修改第十条。等于是给中日双方各喊了一次加油,谁也不想得罪。
郝更生则是寸步不让:“阿拉斯先生主张维持第三条,实为公道正论,我方是非常赞成的,但是修改第十条,让非会员国可以由主办国邀请,不经其他国家同意加入竞赛,那第三条之立法精神何在?岂不是成了一纸废文!这种违背根本原则的意见,中国不能同意!”
可惜的是,阿拉斯这一次却站在了日本这一边,表示支持修改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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