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颀长的铜针径直捅向哀嚎着的夜空,原本红色的盔缨不知道有无什么缘由,只剩下了在风中凌乱的几缕红色……;而在这顶极富性格的铜盔两侧,各竖起来两簇手指一般的白铜护耳,至于此人的装束应该如何去形容,看起来只能完全依赖于脑补。
如果上帝用自己的视角看去,一定会判断出这个头顶颀长铜针的家伙,保准不是什么好东西;要是用米其林三星厨师的视角看上去,这家伙俨然就像是罩在铜钟里面的一碗内容丰富的红烧狮子头。
如果遮挡住这个骑兵头上逆天的铜盔,在他的身上同样披着一件那个时代军伍中最为流行的一种老羊皮斗篷,只是从外表上,已然判断不出这件斗篷的本来颜色了。
按说上帝的判断通常应该是最正确的,这个人的神情与行进中的这支乞丐队伍,反差极大,甚至可以判断出他就是一个猥琐男,至于说他如何猥琐,倒不是因为他的样貌或者是他本人做出了什么出格的逆天之举;猥琐这两个字用在这里,是专指这个骑兵的神情,以及他那白眼球多黑眼球少、而且不停地四处滴溜乱转的大眼睛;对于这个讲求非礼勿视的年代来讲,说他是一个相当极品的猥琐男似乎并不过分。
可能是因为这个异类的胡须生长过于茂密所造成的原因,不仅仅是新加入到队伍中来的那些饥民和被裹挟的百姓,就是素来与这支队伍打交道的杆子、山匪、自耕农,还有那些被破了村寨的地主、富户们,也同样从他的脸上检索不出准确的年纪来;如果硬要准确定义的话,也只能说骑在马上的这个人,是个全脸张满了胡须的雄性。
这个行进在整支队伍最前面的骑兵,显然是这个意志坚定的丐帮队伍的领袖,可是他那闪烁的目光中不时流露出来的游移,却毫不留情地出卖了自己,他对于整支队伍来讲简直有一种说不出的格格不入。
从他骑着的黑色骏马来看,这匹神骏的战马,显然就比起队伍中其他的马更为膘肥体壮,就连黑色骏马的鬃毛都被梳理得一丝不苟,甚至还掺有一些四六小偏分的文艺范;这匹毛色油光水滑的黑骏马,相对于队伍中那些毛色杂驳,半年多没有洗过澡的癞痢马来说,完全称得上是个具有强烈视觉冲击的另类。
凛冽的寒风里,两米二十六的金发大汉,一面轻松地扛着他那杆鸳鸯戏水的艳红色旗帜,脚不沾地的疾行着;一边用他包子大的双眸,目不转睛地死死盯着前面这个骑兵的一举一动。很显然,是不久前的那一幕把他吓怕了,那几乎是自己这个亲将兼掌旗官人生中,最为重大失职了,他可不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