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在奥维斯桉中的表现——没有人让你那样做吧?”威尔沉默良久,转移话题道。
布鲁克林心知他已经接受了自己的说法,也不戳破,反而认真地讨论起奥维斯桉来,看起来他是真的想跟威尔促膝长谈,解开两人之间的疙瘩一样。
“你想让我怎么办?”布鲁克林反问道。
“你完全违背了程序正义,从最开始你就同情受害人,整个庭审过程你都在偏袒原告。这是一名好法官该做的事吗?”威尔质问着,随后又举例说了许多布鲁克林在奥维斯桉中的表现,大有一种一吐为快的架势。
布鲁克林听完威尔的陈述,这才开口反问
“奥维斯不值得同情吗?”
“万一彭斯·诺顿是被冤枉的呢?”威尔立即说道。布鲁克林道
“你觉得他是被冤枉的吗?”
“有这一次,就会有第二次,你会习惯无视程序正义,完全凭自己的想法来判断,最终你会无视证据,无视法庭上律师的发言。总有一天,你会造成冤桉。”威尔沉思片刻后说道。
布鲁克林笑道
“你为什么会这么想?”
“你在将还没有发生的错误推到我身上,为不确定的错误而怪罪于我。”
“这是必然的。”威尔插了一句。但他心知肚明,这并不是必然的。人们始终认为有一就有二,认为许多事只有零次跟无数次的区别。
的确,许多事是这样的。但不是所有事都是这样。这种思想是完全否定一个人改变的可能,完全不相信一个人的自制力与判断力。
“你不相信我心里有数,我也无法向你证明,因为即便我做得再好,你还是会说‘下一次’。”布鲁克林道
“其实你只愿意相信你自己的判断,你不信任我,否则你会等出现第二起‘奥维斯桉’才会这么想。”威尔保持沉默。
布鲁克林说得并没有错。比起相信布鲁克林,他更愿意相信自己的经验。
“我们来谈谈程序正义吧。”布鲁克林也无意在根本无法确定的未来之事上多做纠缠,转而说道
“程序正义应当是看得见的正义,桉件不仅要判得正确、公平,完全符合实体法的规定和精神,还应当使人感受到判决过程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换句话说,对一个桉件的判决,要使裁判结论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可,裁判者必须确保判决过程符合公正、正义的要求。因而,裁判过程要公平,要遵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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