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上海,两省一市。
永乐十八年(1420年),迁都顺天府,北京成了新首都,皇帝取消北平布政使司,在北平布政使司所辖府和州的基础上,又合并了离京城较近的其他地区,由顺天府、永平府、大名府、保定府、河间府、真定府、顺德府、广平府、延庆州、保安州直属中央六部,称为“北直隶”,简称“北直”,范围大约是现在的北京、天津、河北,外加河南、山东的一小部分。原来的京师改称南京,原来京师辖区“直隶”改称“南直隶”,简称“南直”,原辖区基本不变,“南直隶”在明朝还相当于首都的地位,只是皇帝不在那住了。
到了清朝,顺治二年,设江南承宣布政使司,南直隶改为江南省,废除了南京首都的地位,巡抚衙门设在江宁府(今南京)。“南直”的概念逐渐淡化,官方称呼“南直隶”200多年,民间可能称呼的更久一些。
由于这段批语的存在,也就把葫芦庙失火与一件重大历史事件联系在一起,众说纷纭。围绕着南直地区,主流红学认为是发生在南京的曹雪芹家江宁织造府被抄事件,索隐派则认为是发生在江南地区的“扬州十日”或“嘉定三屠”,考证派争论不休、没有合理的结果,小说批评派注重作者的写作手法和批书人的文艺评论,干脆忽略这条批语,我谈谈我的看法,以待高明。
“扬州十日”和“嘉定三屠”,咱们在第八集讨论“文字狱”的时候跟大家介绍过了,确实是江南人民的灾祸,这两大惨案都是发生在“南直”地区,但不符合“召祸”的特征,所谓“召祸”是因为自身的行为过失而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扬州十日”和“嘉定三屠”并非江南人民的过错引发。
曹雪芹家被抄,在雍正初年简直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件事了,不能算作波及整个江南地区,称为“南直召祸”是不合适的。如果不是曹頫骚扰驿站、转移财产、私藏禁品的行为败露,或许抄家之祸可以避免。而且江宁织造府被抄,连累到的官员人数不算太多,造成的社会影响不算广大。
既然批书人把“写出南直召祸之实病”这一句批注在书里,这个“南直召祸”一定是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是广为人知的,让别的读书人一看就明白什么意思。其特点或者按批语里说的“实病”就是“接二连三,牵五挂四,将一条街烧得如火焰山一般”。
“南直召祸”还能指什么?跟咱们上一集讨论的科举制度有关,我认为是南闱科举大案。
满清入关后,为了巩固政权,加强统治,就需要获得汉族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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