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他们胡同估计就有,自然会有对“万里挑一”嗤之以鼻的“先发哥”站出来。
虽然如此,可也已经一反南易低调的常态。
婚礼在女人的心目里太过重要,为了让刘贞能少留遗憾,南易也是在不出格的范畴里,尽量往高调上靠。
南易又岂会不知道把百辆自行车换成汽车,报纸上,头版头条示爱;宴席上,各路豪杰来贺;运几卡车的现金当聘礼,刘贞的脖子上挂满八百斤重的金镯子,一等威风?
可真要那么干,那旁人就得开始酸溜溜的念叨:“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
街坊过的差,能帮,就帮把手;街坊摇身一变成上等人了,心里总不对味,“她怎么可以过的比我好?她不应该死的比我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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