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卤好的猪肺等物拿出来,用刀切成片,先给了一片给沈雪吃。
“唔,真好吃!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肉肉!”
季老太也尝了一块猪蹄,猪蹄炖的很软烂,就适合她这样老人家的牙口。
“味道不错。”
接下就是分给家里其他的人,没有一个尝过不说好的。
“我看这卤猪下水比国营饭店的红烧肉还要好吃。”沈向东感叹道,好像小妹自从撞到头之后,他们家的日子越来越好了。
看着吃着猪下水一脸满足的众人,沈若清也是心里感慨着,也是这个年代限制太多了,要不然她早就大干一场了。改革开放也不知道还要等多久,眼下这么过着也挺好的?
正吃着饭呢,门外敲门声就响起来了。
“谁啊?”
这年头,除非有要紧的事情,否则谁也不会在饭点的时候来打扰别人吃饭。
沈雪去开门。
“小姑,是桃花,来找你的。”
孙桃花?怎么还不死心?
沈若清整理了衣服,走了出来。
“沈若清,你家日子过的可真好,还吃肉。”孙桃花酸溜溜的说道,“我到现在都还没吃呢。”
要是以前的沈若清,可能会邀请孙桃花进来吃个饭,但是现在的沈若清肯定不会这样做。
“想吃肉,回家叫你妈烧去,跑到我家来干什么?就算你闻见了也吃不着,馋死你!”
“你!哼,我告诉你,现在晨哥不喜欢你了,他现在喜欢的人是我!”孙桃花双手叉腰,“你又懒又馋,只想着收获,不想着付出,怎么配得上林晨哥?我现在也挖草药赚钱了,等林晨哥以后发达了,有你后悔的时候!”
看样子林晨是从沈若清这里讨不到好处,转头去勾搭孙桃花了。
沈若清不由的就想到了那个叫做霜霜的女孩子。看样子孙桃花还不知道吧?
“就凭你也配得上?就算你能挖草药赚钱又怎么样,你长的又黑又丑,林晨怎么会看得上你?我告诉你好了,林晨在县城里有个相好的,条件比你好多了。”
“你胡说,晨哥才不是那种人!”
“我可没乱说,我亲眼看见林晨和一个女孩子在国营饭店吃饭,还是林晨请客的呢,你想想,要是林晨没有做出这样的事,我怎么就会不待见他了呢?桃花,你是我的好朋友我才跟你说的。不过也可能是林晨被别人迷惑了,毕竟人家家里有权有势的。”沈若清装作很为孙桃花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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