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凭石而坐,手执酒盏正目顾江水涟涟而饮。隐隐有几分不计小节、但慕水畔意境的狂士风范。
看其所选之地,再观此人风采,少时应读过不少书,且好游侠吧?
步来的郑璞,远远见了,不由心中暗道。
待行近,又见张慕年齿三旬有余,身长过七尺,颇为雄壮。
星目剑眉,重鼻,薄唇,大耳,阔嘴,三屡胡须垂于颚,堪称仪表堂堂。一身劲装,再添干练果决之风。
“在下乃张慕,张公尚。”
见郑璞被张清引来,张慕便起身,先行拱手作礼,“久闻桑园郑郎之名,今日得见,乃平生之幸也。粗鄙之人,略备酒肉,还望郑郎不嫌。”
礼仪不缺,风度翩翩。
刹那间,竟让郑璞心生,此人并非凶狠恶徒之年。
“不敢当。”
亦连忙执礼,郑璞冁然而笑,“有劳公尚兄久侯。”
言罢,互谦入坐。
张慕便冲着张清摆了摆手,示意他离远些,莫打扰两人叙话。
见状,郑璞以微抬颐,示意扈从乞牙厝也步去远些。
却是不想,乞牙厝方转身步离,张慕双眸犹如鹰隼般,盯着郑璞,冷声发问,“什邡郑家家学渊博,就是不知,可曾听闻‘匹夫一怒,削减三尺’之说否?”
亦让郑璞瞬息间,眼眸瞳孔急剧凝缩。
他看见了,张慕刹那间,竟已满脸皆恨意及狰狞,嘴角亦然泛起了几缕凶残,犹如那择人而噬的财狼。
且,一只手,竟已耷拉在了割肉小匕上。
他亦知道,张慕身躯更为雄壮些,又呼啸山林颇久,身手矫健,若真猛然执小匕奋起杀他,自身肯定避不开的。
哪怕不死,恐亦伤残!
而扈从乞牙厝,也来不及解围!
因被我以利诱其麾下投诚而狗急跳墙,欲杀我泄愤乎?
只是他落草为寇十余年,都不曾放任麾下烧杀劫掠,应是颇有心计远见之人,为何今日竟想与我偕亡呢?
瞬息间,郑璞心念百碾。
后背的贴身里衬,被悄然竟出的冷汗大湿,黏糊糊尤其难受。
虽然他早就历经过战场上的厮杀,然而那时皆有乞牙厝护卫着,不类于现今被为山贼流寇十余年的凶恶之徒,作势一言不合便要血溅三尺。
不过容颜,却是半分不改。
“公尚兄应邀而来,乃是欲与我搏命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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