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璞配剑、竹笛封存。及帝崩,遗命以璞剑、笛立衣冠冢陪陵。】
子伦嗣。
伦,字敬序,皇后之妹张氏所出。
少小顽劣,及迁都长安,上为璞起府邸,由是张氏常携伦入宫中。
昭武帝尤爱之,遣与皇子同学书,稍长,为郎,出则骖乘,入侍左右,尝谓曰:“伦犹我儿也。”
伦遂骄横,不谨,与皇孙争,殴之。【蜀记曰:伦所殴之皇孙即昭文帝也。】
璞闻,怒,以剑鞘折其腿,曰:“仍不端,我必金日磾也!”上闻之,责璞过,璞对曰:“不欲宽一子而令宗族覆灭也!”【蜀记曰:伦自此行走需拄杖。】
上遂止。
张氏知璞性刚,惧,遣伦归广汉什邡。
伦归,潜心习经传,复设蒙学,五年不出桑园。
举孝廉,州举茂才,辟公府,皆不应;帝召伦归长安,许公主,伦请母辞曰,“身残之人,岂可尚天家之女。”
上意固,遂婚。
伦喜律令,授御史,以廉称;迁黄门侍郎,敢直谏,面折大臣于朝,绍武帝嘉焉。出冀县令,迁巴西、蜀郡太守,所在皆政化大行,百姓称之。
会璞薨,守丧。
孝满,授法曹掾,稍迁为廷尉。
绍武帝侍宦犯法,伦依法录之,帝遣人宽曰,“久侍有劳,可免一死。”
伦不听,依律杀之。
帝怒,责曰:“君父之言,犹不从邪!”
伦对曰:“国法不可废。犹记昔丞相执国,尽忠益时者虽雠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
帝释然,赞曰:“汝有璞风也!”
是时,关中功勋贵戚之家尤多,常有不法之事,郡县不能禁。
帝乃以伦为司隶校尉,谓诸功臣曰:“当防郑伦!朕侍从犯法犹不能活,必不私诸卿也。”
伦在职七年,不发私书,问遗无所受,请寄无所听,弹邪绳枉,斩伐不避权贵,由是关中风化肃然,士庶皆安。
司徒有缺,伦为众议所归。
伦叹曰:“三公论道之官,无其人则缺,岂可以身残之人忝之哉!”
固辞不受。
昭武帝命伦以长史行司徒府事,不设公。
昭襄帝即位,复欲伦为司徒,仍不受,遂以伦录尚书事。
翌年,昭文帝即位,私召伦曰:“卿不居司徒,当追昔殴朕之罪!”伦俯拜口称愿死,帝叹,不复强之。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