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这种事情,要看夫妻两个人的,从你一个人身上是发现不出问题的,相见也是缘,你为人秉性也是不错的,那我就去那钱塘县一遭。”
有这种想法的不止是李公甫一个,还有跟着一起来的捕快们,他们的目的就不单单地求子了——在他们眼中,岳斯就是游方道士一类的人物,而这些人通常有一些秘法出售,也就是男男女女之间那点事情,详情可以参考《金*梅》《海**春》《醉春*》等系列。
咳咳……
岳斯当然不会那种玩意儿,但他露的那几手已经证明他是有道真修,几个人敬重还来不及,哪会去质疑他。
一行人回到钱塘县县城的时候,天色已经不早了,岳斯被暂时安顿在了一家酒楼当中,几个人凑钱点了半桌子的菜请岳斯,他们几个则需要到衙门述职,顺便把那农妇收监关押起来,把这件事的始末告知给县令。
岳斯对他们叮嘱到:“县太爷如果不主动问起我的下落,你们千万不要主动跟他提,要让他知道我带着一只妖怪进到这县城当中,你们也讨不了好。”…
饭菜什么的,岳斯当然不会吃的,在李公甫他们走了以后,就叫来了店小二,让后厨不必做了,李公甫他们付过的钱暂且记在账上,他有事情要去做。
问清楚铁匠铺的位置,岳斯牵着狼妖去了那里,问清楚一把最简单的剑,甚至只是剑胚铁条的价格后,岳斯就打消了那个想法,只是买了一把刻刀。
“我这铁匠铺里的铁不是好铁,勉勉强强刻木头还行,刻石头可是不行。”见到岳斯带在身上的青石,铁匠铺的一个老铁匠说到。
岳斯只是笑了笑,把那家人给的铜钱拿了出来付了款,然后又回到了酒楼当中,等到李公甫述职回来,领着岳斯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中间还发生了一件趣事,岳斯牵着狼妖走在路上,路过肉摊的时候有屠夫见这头狼膘肥体壮,毛色鲜亮,便想花钱从岳斯手中买下它。
古代六畜为马、牛、羊、鸡、狗、猪,都是可以上餐桌的,但大宋缺马,牛又是重要的生产资料,肉食来源也就从其余几种身上来了,吃狗肉是一种源远流长的文化,那些所谓的动保人士完全就是数典忘祖之辈。
但是狼妖听了就不高兴了,呲牙咧嘴的,只是变成原形之后无法说人话,又忘了狼是怎么叫的,只能像狗一样汪汪叫。
传宗接代是这个时代所有人的共识,将许娇容娶回家之后,夫妇二人多年没有动静,街坊四邻虽然摄于他那捕头的身份不敢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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