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珍藏的书籍,这些书籍都是用来传世的,外人不可能轻易查看。
自己如果不是有周夫子的引荐,得到袁秀才的满意,获得袁家的支持,成功娶了袁家媳妇,否则自己想要看这些书,恐怕都要去当大族的奴仆!
这个世界的知识垄断,比华夏古代更加严重,甚至由过而不及!
想必李云天的这个叔叔,之所以选择入赘边关大族,恐怕也是为了家族的考虑吧,甚至也是为了李云天的读书考虑。
就像自己去书院读书,需要获得全村全族的支持还有集资相似,李云天读书恐怕背后也有着整个家族的默默付出还有牺牲。
李云天的处境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恐怕如果读不出书,在那边的处境绝对会跌落到极点,受尽白眼,一个人孤苦伶仃努力读书,怪可怜的。
这个时代贫苦百姓想要出头,太艰难了,难如上青天!
赵玄奇只能说道:“这几天就要走吗?这么着急?”
李云天回答道:“不是这几天,而是今天,我跟你道别之后,马上就要离开了,马车已经在客栈外等我,所以我才一直敲你的门。”
他苦笑道:“这一去边关,不知道我还有没有回来的一天,今天可能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跟你告别就是我今天最美好的时刻,再见了我的好朋友。”
说完,李云天缓缓转身,与赵玄奇挥手告别,就要离开。
这家伙,竟然把我看做最好的朋友。
赵玄奇心中却是乐了。
没想到在不知不觉间,自己却成为了他人的最好朋友,明明自己没有刻意结交啊。
想到李云天在那边的处境,可能不是很好,赵玄奇决定帮助他一把。
他突然出声道:“等等!”
说着,赵玄奇立马回到房间,拿起笔墨纸砚在书帖上写诗。
郡城朝雨浥轻尘,
客舍青青柳色新。
劝君更尽一杯酒,
西出边关无故人。
他将“渭城”改成“郡城”,也将“阳关”改为“边关”,才彻底把这首诗写出来。
然后走出门去,把这首诗句塞进李云天的怀里,又向客栈小二要了一杯酒,赠送给李云天。
李云天一愣,搞不懂赵玄奇突然做这些是为了什么,却还是认真的将酒一饮而尽,心中十分感动。
等他打开纸张查看诗句的时候,瞬间惊讶在原地:“赵兄弟你……你这首诗真的送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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