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每丁可按每天交纳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的标准,交足二十天的数额以代役,为庸。
凡是均田人户,不论其家授田是多少,均按丁交纳定额租庸调即可。主公认为这有何不妥呢?缴纳数额可以慢慢调整嘛。”
陈元康非常自信,不觉得自己的方案有什么大问题。这一套在北魏实行多年,非常成熟。
“每户无论有多少田,都按户里的人头交税。可是如果参与均田的人没有田了,他们还要缴纳如此重的税负,要怎么办?一户当中,丁口有多有少,丁又添丁,每一个家庭的负担实际上相差甚远。
这还不包括那些世家豪强土地兼并的。”
刘益守直接指出了均田制里面最大的问题:不仅每一户的负担不同,参与均田的人若是没有田了,他们如何承担赋税也是个大麻烦。一不小心就会逼良为匪。
这种问题听起来就像是红烧排骨里面没有排骨一样,但在现实当中,却又是普遍得不能再普遍。北魏的覆灭,起码有一大半的直接原因在这里。
刘益守接着说道:
“魏国的租调制度,不是赋税太重,而是赋税太轻!而杂税又太多太重!正因为制度不完善,所以才出台很多杂税补充亏空。
土地与土地的成色不同,而交税按户口附加杂税,其中一进一出,不少无权无势之人就不得不家破人亡了。
失去土地无法交税的农民不得不依附于豪强,这种依附,是没有选择性的依附,平时为佃户,战时为私军。
若行此法不出十年,梁国必大乱。若要维持,则需要定期处置豪强杀一儆百,不断的实行均田……为长远计较,此法不可取。”
刘益守长叹一声,古人的见识,果然是受到了时代的局限。南朝这边的情况更复杂,幺蛾子更多,只是陈元康都不知道而已。
南梁实行的占田制,土地你开垦了就是你的,允许买卖。且不说这是不是合理,就说这征收的东西,漏洞也很大。
建康周边有大户人家,围墙种果树,种千株橘树,一年得橘换帛千匹,而不纳一文。这便是钻了税法的漏洞,因为果树不在田税的征收范围,又是按户收税。
你种粮食和桑麻才收税,果树是自己在长的所以不收税,更是有“千人一户”纳税的可笑现象。
我们家就是人口多,一户一千人,收一户的税,你不服咬我呀!
这种税法的局限性可想而知,以至于根本就名存实亡,导致梁国各地各行其是。民户纷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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