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是真正要渗透到奔流城下的。
他们将自己的马匹按倒,在这个节骨眼上,马的存在一定意味着周围有骑兵出没,因为,普通的农家根本养不起一匹马。
而他们的目标,那个三人组成的兰尼斯特斥候小队,正围在一棵被烧了半边的老橡树旁边,对着树根尽情放松着自己的膀胱。
他们的马栓在大概五十步外,这是一个很不安全的距离。
正常情况下,作为一名斥候,外出巡查敌情的时候,是连马都不能下的,因为一旦下马,甚至和马分开,那就完全丧失了骑兵的机动性。
如果遇到敌人,且对方骑着战马向自己冲过来,那斥候来不及上马,或者侥幸上马但因为启动时间短导致马速不够,被砍下马是大概率的事情。
但眼前的情况,只能说明,围困奔流城的兰尼斯特军,至少在斥候这里已经是相当懈怠了,这种斥候中的大忌也已经丝毫不在乎了。
对于这样的好机会,久经战阵的布林登爵士怎么可能放过,河间地密密麻麻的植被丛林给了他们很好地前进机会。
作为北境最好的精锐部队,他们每个人都配备了军中为数不多的强弩,虽然比不上克雷配给自己亲兵的,但仍然是中距离的大杀器。
十个人分成两队,从东西两个方向,借着植被的掩护,慢慢运动到这三名兰尼斯特斥候的周围,形成包围之势。
距离越来越近,已经到达了最佳的攻击距离,布林登爵士停下了脚步,在这个位置,兰尼斯特斥候难听的大笑声已经清晰可闻。
他们在讨论打破奔流城之后,要抢几个女人好好爽一爽,有一个似乎还在战争前进过奔流城,正在给同伴分享河间地女人和西境女人的优缺点。
刚刚眉飞色舞地跟同伴交流完河间地女人的上半身,正准备将话题扯到下半身的时候,噗的一声响动,一根锋锐的箭头从他的喉咙中间,刺破皮肤冒了出来。
迸射而出的鲜血,直接浇满了他对面同伴的脸,污染了他的视线。
死亡已经不可避免,被射穿脖子的兰尼斯特斥候倒在地上,嗬嗬地喘着气,血泡从伤口里咕咕冒出来,这一箭彻底打穿了他的气管,同时擦破了颈部的大动脉。
而围上来的其他北境斥候,在剩下的两名兰尼斯特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已经将他们砍倒在地,只不过,其中一个并没有砍到要害,这是舌头,要留下来问话的。
“求求你,给我包扎一下,我的腿,在流血,再这样下去,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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