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意思可很是不同,在场的人都是人精,一个个的如何注意不到这个细节呢?
而且,几位领导本来就在针对吴强,这一下他还有意见了。
鹿哥看着就有些好笑,但也很期待吴强要说什么。
至于贾老板跟光线王老板等人,则是露出了怪异的笑容,仿佛在嘲笑吴强不知道天高地厚。
“有意见,那就说说吧。”领导发话了。
显然气儿还不顺。
吴强则是笑道:“一直以来都提倡依法治国,遵纪守法,绝对是原则性的东西,我吴强没有别的,我在这里表态,绝对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只要在国家的法律之下,任何的结果我都接受。”
这叫意见?
话里是软中有硬啊!
若是按照法律相关规定,那么,吴强确实没有任何的违法之处。
唯一可以说的一些个地方,比如,在股价下跌的第一波里,吴强出手自己原本乐时的股票,这些个股票收购的人是杨大咪跟丫丫姐。
这算是左手倒右手,但是,从法律上而言,杨大咪跟丫丫姐跟吴强并没有任何的关系。
就算是以小马公司的名义,那么,这也说不出来什么,吴强是小马的大股东,但是人家大咪姐自己买不行吗?
再之后,鹿哥跟吴强达成交易,那这就是我愿意买,你愿意卖的交易了,天经地义,没有任何的问题。
别管外面价格多高,我们商量出来的价格,成交了,那就是合理的。
很多公司在股市上的收购都是这样的,不需要懂相关法律,就算是看新闻都看的出来。
当然了,新闻里很多公司都是这个公司的股价是多少,然后给个溢价,也就是本来一块,那我2块来收购,这样达成了。
只是鹿哥跟吴强的这个交易是相反的,原来是50结果他26块钱就卖了,仅此而已。
可没有任何规定说不允许低价卖的,再说了,这不就是提前预估的价格嘛,股市本身就是有天然做空机制的。
我看好这股票会跌,那我就提前的卖掉,就算是手上没有货都没关系,因为只要跌到了那个点,那么我在那个时候收购回来,就算是赚钱了。
香港有这种光明正大的交易模式,我们大陆这边不准这么光明正大而已,但其实做空是有办法的,就如同吴强的这一波。
所以,从法律层面上来讲,吴强没有任何问题。
但!
“那你这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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