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
到了傍晚。
曹卫国骑着自行车,悠哉悠哉的回去。
路上,于海棠跟了过来:“卫国哥,晚上……晚上去礼士胡同109号吧。”
“行,晚上我多教你几个姿势。”曹卫国嘿嘿一笑。
于海棠红着脸默认。
就在这时。
“海棠……”
一个长得还可以的、穿着厚棉袄的年轻人,似乎一直在路上等着,此刻,看到了于海棠,快步走上前来。
于海棠的脸色微微一白,有些担心的看向曹卫国,小声道:“卫国哥,他是杨为民,一直追求我,但我没有同意。”
她害怕曹卫国误会。
曹卫国笑了笑,只是站在一旁看戏。
误会个毛线啊?于海棠给自己的身子是清白身子,还误会啥?
另外,这个年代的风气摆在这,所谓的追求,也就舔狗一样的跟前跟后的多说两句话,或者送一本书、一支笔啥的,于海棠肯定也不敢收,她收了那点点不值钱的小玩意,被自己发现,弄不好就是失去的更多。
再说,除了自己这个来自后世的会所扶贫小能手之外,这个年代的人,几乎还没有几个敢在不结婚的情况下,就拉着女孩子去上--床的呢。
连外面的宾客想要住,都得要介绍信和证明啥的。
更不要说,他已经警告过于海棠,在跟着自己做小的期间,得忠诚。
如果被发生不忠诚,后果严重。
但凡于海棠的智商不是负数,都知道该怎么选。
别说,看着杨为民和苦主一般舔着于海棠,想要追求于海棠,那感觉,还挺爽。
他还真想和杨为民说一句:兄弟啊,你不放心的女孩子,我已经放进去了。
“海棠,给,送你的。”杨为民绝对是个纯爱党啊,啧啧,眼里只有于海棠,像是没有看到曹卫国一般,走上前来,那眸子清澈而又充斥着欢喜,盯着于海棠,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明信片,递给她。
明信片上或许还写着情书什么吧?
曹卫国一只脚搭在地上,坐在自行车座椅上,好奇而又看戏一般的看向两人。
“你别烦我了,我不喜欢你。”
于海棠皱着眉头,有些厌烦。
如果因为杨为民,惹烦了卫国哥,她怕是恨不得直接杀了杨为民。
“海棠,我……海棠你到底怎么了?你这一段时间为什么变得……”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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