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
嘛,于媛媛此时又不在这里,就算在,也好解释。
到时候就说,之前他暗恋的时候,不知道对方名字,打听错了。
高一的懵懂少年,暗恋高三的成熟学姐,弄错名字很正常吧。
总而言之,必须有这么个人才行。
如果连这个人都没有,那就不行了。
所以啊,尤凤霞姐姐,你就当我一回枪吧。
……
“也就是说,你当年是因为你暗恋的那个高三学姐转学了,才无心上学,进而误入歧途,认识了那帮社会闲散人员?”蔡玲记者问。
“没错。”曹志强一脸唏嘘的点点头,“虽然主要原因还是当年的我太不懂事,但起因,或者说导火索,确实是因为那个我曾经深爱过,却最终无疾而终的学姐。”
“……你那个学姐,知道你暗恋她的事情么?”蔡玲记者又问。
“应该不知道吧?”曹志强故作回忆道,“也许知道了,但假装不知道,反正,我也不知道她知道不知道。”
蔡记者被曹志强这一番绕口令一样的说辞给逗笑了,然后问:“好吧,下一个问题。
就是说,其实你跟打劫你的那伙人,原本是一伙的,那后来为何又变成这样呢?”
一听对方这么问,曹志强连忙把昨天跟警察说到那套重新搬上来。
无非就是老妈死了,忽然之间幡然悔悟,为了自己跟妹妹,就洗心革面,去了妈妈的工厂上班。
在这期间,为了躲避伤痛,就看一些杂志小说,看多了就想自己写,没想到一投稿就成了。
他一开始只是什么文章都写,后来因为写了一首诗出了名,才一炮而响。
紧接着,他在杂志社编辑的帮助下,再接再厉,趁着《见与不见》的热度还没消散,又把他过去写的诗,编成一本个人诗集推出,同样大受欢迎,成了最近的畅销书。
他的大部分稿费,基本都是那本名为《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的诗集带来的。
什么?你问稿费多少?
抱歉,我跟出版社签了保密协议,不能说。
总之,我有钱了,就开始到处买买买,一口气办起了四大件。
结果树大招风,他有钱的事儿,被自己一个坏邻居知道了,这个坏邻居嫉妒他有钱,就去找曹志强曾经一起混过的那帮不良青年,告诉了他有钱的事儿。
所以,曹志强过去一起混过街面的人,也知道了他有钱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