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
也就是说,按照曹志强原本的计划,太阳诱电只是卖设备,具体运营方是“大东投资公司”跟曹志强的华夏音像公司。
期间购买设备的钱,购买培训的钱,以及组织运输质量的钱,都由“大东投资公司”来操作。
只要想一想,就知道等“大东投资公司”把这些设备运去中国,那得花多大的价钱。
现在好了,太阳诱电有了借此深入大陆的想法,所以乐意主动降低生产线的售价,并免费提供人员指导服务,甚至乐意帮忙联络船运公司。
这样一来,总体上来看,太阳诱电的这个新计划,可以让“大东投资公司”比原计划少花百分之十的资金,而且新的合资企业,可以得到太阳诱电更多的支持,比如原材料价格也可以降一降。
不过最吸引人的还不是这些。
真正吸引人的地方在于,太阳诱电承诺,如果在大陆投产的生产线,所生产的录音磁带质量合格且成本低廉的话,太阳诱电承诺可以购买大陆工厂的录音磁带来日本销售。
换言之,太阳诱电等于做了一个承诺,那就是乐意让大陆当代工厂,回购大陆投产的磁带厂生产的录音磁带。
这可是妥妥的出口生意,是妥妥的赚外汇的行当。
当然,太阳诱电做出这么多让步,也不是没有条件。
条件就是,新的合资公司,太阳诱电一方要占据更多股份,并且拥有一定的管理权。
大东投资公司派出的投资专员跟“上面的大老板”一商量,最终决定同意这个新的合作计划。
新的计划是这样的。
由太阳诱电、大东投资公司以及华夏音像公司三方,组成一个合资公司,公司的名字暂定为“东阳公司”,取的事太阳诱电的阳字,跟大东公司的东字。
东阳公司的股权构成,是大东投资公司以资金入股,占据百分之四十五的股份,是第一大股东。
太阳诱电以技术跟设备入股,占据百分之三十的股份,是第二大股东。
华夏音像公司以地皮、厂房以及国内人脉之类的入股,占据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份,是最小的股东。
简单来说,就是大东公司出钱,太阳诱电出技术跟设备,华夏音像公司出地皮以及打通国内官方通道,联合在国内建厂生产。
具体管理方面,CEO,也就是总经理必须是华夏音像公司方面的人担任,但下面的副总经理等具体管理人员,可以让日方派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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