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担心我把这栋楼占为己有啊。”中森明菜冲曹志强眨眨眼,“毕竟你也说了,以我的名义买,法律程序上就是我的,你就不怕么?”
“怕什么?”曹志强耸了耸肩。
“你要是占为己有,那我就认栽,当送你的,回头别人跟我要钱,我自己赚钱还债就行。
反正以我的能力,以后要赚一栋楼的钱,应该还是不成问题的。
在我看来,钱财都是身外物。
房子再好,永远没有人重要。
换言之,你比这栋几十亿的楼,要值钱多,也重要多了。
如果你真的认为,这栋楼比我重要,那我也没意见。
就当是我对你跟我的补偿了。”
“说什么呢。”中森明菜没好气的白了曹志强一眼,“说的好像我是那种为了钱,可以不择手段的人一样。
在我看来,别说一栋楼,就是十栋楼,也不如你重要。
总之你放心好了,这栋楼就当寄存在我这里的,你什么时候要,我什么时候给你。”
“那倒也不用。”曹志强呵呵一笑,“我给你,你就老老实实收着,说不定以后啊,就真就变成你的私人财产了,这谁说的准呢。”
“好。”中森明菜笑着点头,“那我就为我们的孩子留着。”
曹志强摇摇头:“你啊,怎么说你好?算了,随便你吧。对了,你去陪陪今日子吧,我想一个人静一静。”
“好。”中森明菜站起身,就去露台找小泉今日子了。
等中森明菜离开,曹志强这才微微一笑,随手拿起茶几上的一本时尚杂志,翘起二郎腿,就开始津津有味的看起来。
其实曹志强倒不是喜欢看这种杂志,他只是想从上面看看最近的流行风是怎样的,顺便看看自家服装公司的广告如何。
毕竟他在日本这边还有一家名叫“森森”的服装公司。
虽然这家公司呢,原本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皮包公司,或者叫贴牌企业,但被曹志强买下来后,发展势头却很强,大有来势汹汹的意思。
这是因为,这家服装品牌不光有中森明菜这个最近风头越来越劲的大明星亲自代言,还给最近的大热剧《101次求婚》提供专属服装,再加上一系列曹志强亲自操刀的创意广告,所以到目前为止,已经在业界算是小有名气了。
虽然这个小有名气,只是针对中下层,在上流社会还不入流,不过这已经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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