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嗖嗖”地投过来,他就特别紧张,原本有点清晰的思路就这么卡住了。
男教授在全班几十号人身上梭巡了一遍,笑眯眯道:“有没有人要自己回答这个问题的?”
纪淮紧张得手上的笔直戳草稿本,最后笔芯都戳坏了。虽然纪淮一向成绩优秀,但是以前高中老师都知道纪淮的性格,也不怎么喊他起来回答问题,算是对优秀学生的关照了吧。
纪淮也知道自己的性格不适合当律师,但那是从小的梦想,不是说放弃就能放弃的。只有努力克服困难。
有个同学举手,得到教授的许可后,说:“我选择B项。大家都知道,在国家律法里面,只要是自首,都会从轻发落。犯罪情节较轻情况下的自首,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
教授听了,笑着点点头,不说对错,又问:“还有谁来说说?”
这时候又有一个同学举手,侃侃而谈:“第一个选项肯定不能选,那我选择D项。众所周知,教唆未遂,是未遂,既然未遂就不具备法律效应。比如说你签一份合同,没签,就是未遂,一样不具备法律效应。”
教授笑眯眯的,还是没说对错,只是夸赞那个同学:“嗯,不错,能举例子,听上去还像那么一回事。”教授再问了一遍有没有人,结果经历过前面两个人,大家都有点怀疑自己答案了。
“没人回答是吧,没人回答我就点名了。”教授说着,拿起了讲台上的座位表,看一下座位表,又抬起头看一眼真人。被教授看过的人都是一副劫后余生的表情。最后教授看了一眼纪淮,说道:“那个同学很面生,新来的吧。”
就在大家以为教授,就连纪淮都以为要叫自己的时候,教授说出的下半句话却是打了个弯儿:“那个新同学后面的男同学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齐元博原本还为纪淮担忧来着,正忧国忧民呢,结果就被点了名。齐元博暗骂一声。他这个位置已经是最后面的位置了,居然还被老头点名。
齐元博不情愿地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道:“我选择C。我国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从犯与主犯相比,无论是主观恶性还是客观危害,都要轻一些。”
说完,大家都惊呆了。有人翻开《刑法》第27条第2款对照着看,齐元博竟然把那一段背下来了!而且他回答的时候根本没有看草稿!不愧是他们班的领头人。
就连纪淮,也是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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