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御史张震建言立定赏格,将战功分为4等,拔城、斩将、破敌,称为奇功,立为首功;其次为第一、第二、第三等,各转若干官资。除迁资外,立奇功者还可获赐钱物。
宋廷对缴获物资赏赐最重者莫过于马匹。马匹是中国古代军事对抗中重要的战略物资,能否拥有一定数量的马匹在战争中起着重要作用。宋代已失去对西部、西北部大片疆域的统辖权,缺少优质马匹,而西夏、辽军善于骑射,拥有难以抗衡的骑军。因此宋朝对缴获马匹者多予以重奖,与生擒人口相同。宋太宗时规定获上等马赏钱10贯,中等马赏钱7贯,下等马赏钱5贯,以马匹品质作为赏赐标准。之后标准有所提高,宋真宗咸平三年(1000年),缴获1马匹赐帛20匹。另外夺得衣甲器械者也可获赐茶帛等,依据缴获物资的数量、类别予以奖赏。
因伤受赏多带抚恤性质,但也含有褒奖之意。如太平兴国四年征战太原时,天武军校荆嗣率众登先,手刃数贼,身受重伤,宋太宗召见时赐锦袍、银带。咸平二年,赵保吉侵犯麟州(今陕西神木,知府州折惟昌力战受伤,宋真宗遣中使劳问,赐金丹、上尊酒、锦袍、金带、名马、器币。宋神宗元丰二年,閤门抵候、知雄州归信容城县李泽与辽兵格斗身
负重伤,诏迁一官,赐绢50匹,宋廷常以抚恤的名义对受伤官员予以嘉奖。在登录军功时,受伤士兵还享有优先权。如宋真宗朝平定叛卒刘吁后,按惯例以首级论功赏,而左谏议大夫张咏先录受伤兵士之功,其次为斩获首级者。「是时军情仰公赏罚至当,相顾欢跃」。张咏认为以士兵伤情作为登录军功的首要标准更符合战前军情,因此受到官兵拥戴。
剌探敌方军情可获酬奖。」宋太宗朝知制浩田锡认为刺探军情非常重要,「狄中自有诸国,未审陛下曾探得凡有几国否?几国与匈奴为仇?若悉知之,可以用重赏,行间谍。间课若行,则戎狄自乱,戎狄自乱,则边鄙自宁」。即用重赏募得间谋,离间藩国,使其互相征伐,交相侵害,最终达到不战而胜的效果。
苏辙也以为「三军之事,莫亲于间,赏莫重于间」,认为应高度重视对敌情的获取,重赏刺探情报之人。宋廷专门制定有报告敌情的赏格,宋仁宗庆历七年因西夏军队不时扰边,诏令陕西、河东经略司「缘边蕃汉户有能先期来告者,与优赏之,仍定赏格以闻」。宋廷还曾设立了奖励探报者的专项资金,如宋神宗元丰元年,专门划拨给熙河经略司一笔经费,《作为刺探军情的费用。最初因赏赐过轻,探报多有不实。「夫百饼之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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