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倒是让乔森和兰登书屋看到了一个机会。
出版社的运营逻辑实际上是差不多的,除了赚钱这件事本身,最重要的就是所能创造和产生的影响力。
显然,如果能捧出一位在米国具有强大影响力的中国作家,对于兰登书屋来说是非常有利的事。
只要《燃烧》这部能够一两项米国主流文学界的大奖,那么林为民立刻就会摆脱在米国“作品红人不红”的现象。
到那个时候,兰登书屋凭借多年和林为民的合作关系,一定会赚的盆满钵满。
“是的,林,编辑们一致不看好这部的前景。”
“但我相信你,你有成为世界级作家的能力和天赋。”
“在我的力排众议之下,公司决定了出版《燃烧》这部。”
“就是版税分成需要协商一下,我觉得……”
林为民打断了乔森的话。
两人打交道好几年,乔森这货鬼精鬼精的,嘴里没有一句实话,见到空子就想钻,林为民对此心知肚明。
所以压根没给乔森砍价的机会,“版税不用谈,你们愿意出版就出版,不愿意出版就算了。”
这就叫一力降十会!
电话那头,乔森郁闷了半天,最后无奈道:“林,你可真不是个好的谈判者。”
“但我是个好的合作伙伴。”
两人结束了通话。
乔森打算下个月来国内一趟,不仅是要签署《燃烧》的出版协议,还有续签《霸王别姬》的出版合同。
当初兰登书屋和林为民签署的出版合同年限是五年,如今已经过去了四年时间。
《霸王别姬》经过四年的销售,销售曲线异常的稳定,兰登书屋可舍不得放下这条稳定的现金流。
正好趁着这次《燃烧》的出版合同签署,一并将续约的问题也解决,提前是提前了点,但省的夜长梦多。
——
“稿子看的怎么样?”林为民喝着茶水问道。
《燃烧》的书稿,在几天前林为民已经给了谢明清,今天刚上班,谢明清就带着书稿找到了林为民的办公室。
《燃烧》的故事,林为民扒的是村上春树的原著《烧仓房》,包括棒子根据这部改编的电影《燃烧》。
《烧仓房》这个名字,林为民感觉差了点意思,反倒是觉得《燃烧》这个名字莫名的带感。
故事并不复杂,三位主人公,两男一女。
简单概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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