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早有一天要受到法律的惩罚。更何况就算将来逃了过去,一样也有自身污点,所以我想联系一些大型公司,找他们要版权。”
林明做音乐网站的事情,侯文辉和梁晓岳都知道,而且这个事儿他曾经找过两人看有没有兴趣投资。但当时候他们并不看好这个网站的用途,原因之前也说过,它在MP3出来之前,没有任何作用。
所以侯文辉和梁晓岳都没有要做的意思。
如今林明已经跟他们讲过MP3即将大规模面世的消息,侯文辉脑子灵活,很快反应过来:“你做这个是为了迎合即将到来的MP3市场?”
手上有了MP3,你总得找地方下歌吧。2002年千千静听还在研发,无法提供下载服务。而且归根到底,千千静听也属于盗版,处于灰色地带。只是那个年代对于网络版权有漏洞,才被钻了法律空子,将来很容易被查封掉。
林明的网站,正是弥补这个缺口。
“是的。”林明说道:“所以我希望联系到那些公司,进行合作,将版权授给我们网站提供下载服务。这笔服务是收费的,你想一下,如果下载一首歌要5毛钱,下载一百万次,那该是多少收入?更何况一般那些公司手中掌握的歌曲版权又不是一首两首,这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一个共赢的局面。即便我们的网站没有做起来,他也没什么损失。因为到时候肯定会签署合约,这个版权授权只用于网站听取和下载功能,不会用到其余商业牟利上。你觉得这个办法可行吗?”
“可行。”侯文辉很认真地点点头说道:“商人都是无利不起早,更何况还是这种无本买卖。”
这个方案如果放在后世,那些手中掌握大量版权的娱乐界大佬肯定呵呵一笑。
未来各大音乐门户激烈竞争,到处购买版权做正版音乐门户。手中捏着大量正版版权,根本不怕没人买,各路大佬待价而沽,就等着这些音乐门户送钱上门。不仅一首歌要花钱买正版,还得做购买下载分成,赚钱门路相当舒服。
可这是什么年代?
这是个没有任何音乐门户的年代。
手中握有版权,相当于握着一张废纸没什么区别。
因为等歌曲一发售,专辑销售结束,版权基本就没了作用。除非有别的歌手想翻唱,才会到手上购买授权,而且这个价格不高,只是授权的话,相当于白菜价,。
甚至如果是那些大牌歌手,完全是送给他唱,因为这样反倒会提高原作的名气。
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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