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要是能够趁早发现,早点报警,可能就不会出这档子事了。
他们之间是有多大的仇恨呀,居然要大打出手。
这时,几个胆大的,还没有走的人,还有几个刚好路过的人,围了上去。他们肯定是想,看看那个男人,还有那个女子,究竟怎么样了。女孩子觉得,那个女子应该不会有什么大事,保护她的男人,可就不好说了。
正当女孩子准备,也过去看个究竟的时候,有几个警察骑着摩托车赶到了。看见警察来了,刚才还围在旁边看热闹的人,立刻往边上退了退。
警察走近看了看,此时男人身下的女子,从男人身体下面挪了出来,她还能动,看来伤得不重。站在旁边的女孩子,终于松了一口气。总算有一个人没事,这也是不幸中的万幸。
很快,医院的救护车也赶到了,之后医生把倒在地上的男人,抬上了救护车,接着那个女子也跟了上去。
等救护车走了后,警察立刻投入了工作。询问了在场的人,那些人看到事情的经过。当然了,女孩子也在需要接受警察询问的人之列,之后把其他无关人员驱散了。
当时,警察只是对目击证人做了简单地排查,并没有做详细深入的盘问。在场的人中,只有女孩子说,她看到了整个事情的经过,并且根据警察查询,女孩子还报了警。所以女孩子被列入了重点目击证人。
由于警察询问完情况后,时间已经很晚了。所以警察就没有要求女孩子,马上到派出所配合调查,而是叫她明天有时间的时候,去派出所做个笔录,向他们说明一下,当时所发生的情况。
第二天,女孩子特意抽了时间,向公司请了假,去派出所做笔录。当她到派出所的时候,突然看到了一张非常熟悉的脸,这不就是昨天晚上那个,被那群疯狗找麻烦的女子吗?
这时,在李玲的脑海中,也划过了一张非常特别的面孔,为什么特别呢?因为那张面孔,是警察到场后,李玲看到的唯一一张女人的脸。所以这张脸,李玲记得特别清楚,特别的印象深刻。
这下李玲的心,就矛盾了,要不要过去打个招呼呢?由于女孩子到的时候,李玲跟吴金民已经做完笔录了,正准备往回赶呢。
最后,李玲和吴金民决定,还是等一下,等女孩子做完笔录后,顺便向警察问一下,然后跟女孩子打个招呼。如果女孩子的笔录,对警察查案有帮助的话,他们也可以答谢一下人家。
当女孩子进去做笔录后,李玲和吴金民就一直在外面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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