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卷起,我看到他的小腿上也有一道长长的疤痕,我猜想他一定经历过许多不为人知的苦楚,才养成了如今这样刀枪不入、没脸没皮、及时行乐的性格。
像他这样的人,都是脑袋直接拴在裤腰上,才能在血战中闯到今天。这个人虽然外表娘里娘气的,但是骨子里倒是有一股令人敬仰的血性。
“附庸风雅的人骨子里脆弱,才喜欢那些古董啊、古玩啊、玉器之类的东西;像我们这种在江湖上飘的人,觉得金子才是最好的东西。金子多好,摔不碎,咬不破,熔不掉,打不碎,还值钱。许舒贝,你要是不喜欢金子,那才叫真俗。”他躺在那里,一边吞云吐雾,一边说道。
“我对金钱没有什么概念,理解不了你的高见。”我说完,又直接剪了下去。
明明出了血,他愣是没有叫我停止的意思。十指连心,该有多疼,可是他轻描淡写的,像是我不过在他身上挠了挠痒似的。
我没有再继续下狠手了,心里对这个人,倒是莫名多了一份敬仰。总觉得他油嘴滑舌的外表下,饱含着一颗赤子之心,不像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坏人,但肯定不是什么好人。
我乖乖替他剪完了脚趾甲之后,连忙奔向了洗手间,用洗手液来回洗了好几遍的手,心里依然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恶心。
等我出来的时候,他还是懒懒地躺在那里,敞开着衣襟,吞云吐雾的模样像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烟鬼,可是那张倾城绝色的脸,在烟雾缭绕中更是散发着一种与众不同的气质,那满头的银发看上去的确特别。
“肩膀酸了,过来给我捶捶。”他继续懒懒地吩咐。
“我说凌岳,你还有完没完了?”我简直无语至极,我走过去,用力在他的腿上重重掐了一把。
“哎哟喂,打是疼骂是爱,你这么快就爱上我了?”他一边叫疼,一边说道。
“我的忙你还帮不帮了?”我看着他,皱着眉头说道。
“你着什么急呢,我保证,天亮之前,我一定会让他长跪在这里。”他看着我,很不耐烦地指着自己的肩膀说,“我这里酸得很,赶紧给我按按。”
“我不是你圈养的那些花花草草,这样的事情,还是让她们来做吧。”我直接坐在他旁边的沙发上,看着他说道。
“许舒贝,你信不信我现在就把你按在身下,直接办了你?”他的脸上突然蒙上了一层戾气,那双妩媚的眼睛顿时仿佛如同两把杀人的尖刀。
只有身上沾染了无数血腥味的男人,才能有那样凌厉又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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