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先问道:“我曾听说,三晋以北,土地已可买卖?用土地获利的人极多?”
焦禾知道墨者的消息灵通,又多听说适在成为墨者之前有两位走遍了天下的夫子,对于适知道的消息并不惊讶,只说确实如此。
三晋毕竟是此时强国,商品经济发展较快,基本和宋国陶邑处在差不多的水平。但是晋国土地买卖的事因为有国家变法的支持,因而土地问题上又和宋国不一样。
焦禾道:“虽有买卖,但多是抵债。三晋定租,又有放贷而食人者。年景不好,便要买卖土地。”
越是改革早的地方,也就越早出现打破井田制份田制下的土地兼并情况,晋国的情况虽还不严重,可是已有端倪。
孟子曾评价过几十年后开始流行的实物地租定租制:一旦遇到灾荒年头,定租是不能少的,于是到年末交完租子连父母都养不活。
不但定族制的弊端已经出现,连高利贷的情况也已经极为流行。
孟子也曾说过,如果定租又遇到不好的年头,就需要开口问别人借高利贷,从而导致越来越穷,最终抛尸山沟之中。
后世孟尝君经常放贷,利息越来越多薛地的人还不起利息,多有逃亡的。
社会看似还处在旧时代,但新时代的曙光已经先以弊端的形式展现出来。
封建社会的定租、欠债、举贷、破产、逃亡的一条龙崩溃体系此时就已经出现,而且成为了社会的大问题。
否则也不可能仅仅几十年后孟子、荀子、韩非都诸子都会提及高利贷和小农破产的事。
适听焦禾这样一说,却不甚在意,这种事想想就知道一会会出现,悲哀感叹无意义,不如想办法去改变。
他道:“若是如此,可见地价并不贵?又多有欠贷而卖田者,他们无以为生,只能租佣谋活。这倒是一个可以取利、又能利于人的机会。你问的正好。”
焦禾急忙做请教的姿势,适就讲了讲破产农户做廉价劳力做经营性地主的致富方式。
适只说三晋之地的事墨者管不来,房贷食人还是土地兼并这种事,墨者尚不能解决,但总可以让那些失田之人不至饿死,也算是行了义事。
焦禾也听出来了适的意思,无非就是在靠近城市或是河流的地方,购买土地,种植作物,将作物换钱。
同时雇佣那些失地和被高利贷逼迫的农户,让他们作为田地劳力使用,既可以让他们不至饿死,自己也有可能积累致富。
至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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