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心的事。
你让天下人得到了爱、得到了利,那就是现实的“仁义”的行为、举动,是物质的,不是内心的。
所以,最终,物质的、现实的、可被感受观察衡量的,才有意义。
就是说对于天下,仁义没有意义。“所爱”、“所利”才有意义。利天下之心,必须要让众人得到爱、得到利,才算是真正有意义的“义”,否则那也就是颗心。
有意义的义的标准又是什么呢?
墨子说:“上古,一人则一义,二人则二义,十人则十义。其人兹众,其所谓义者亦兹众。是以人是其义,以非人之义,故交相非也。”
也就是说,墨家的义,虽然是同一个字,但是意义有时候完全不同。
有时候,这义只是源自内心的一种想法,一种解释世界的方式。
有时候,这义是特指“墨家”的义。
义本身,是源自内心的一种想法,是解释世界的一种。
我认为天下应该这样,那这就是一种广义的义。
你认为天下应该那样,那也是一种广义的义。
他认为天下应该是另一种,还是一种广义的义。
但是,义的好坏标准是外在的、可衡量的。
因为上古时候,一人一义,十人十义,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最终集结众义,选定了标准的“义”,以利天下。
墨子本身“理性推断”的上古时代,就是混乱的、没有公共意志的、绝对自由的时代。
由此产生了十人十义的效果,最终大家总结,得出了所有人都能接受的契约,凝结为天下的道义,这就是“选天子”产生的原因。
这就是适魔改的“公共意志”与墨家的“同义”之间如此契合的原因,因为本质上根本就是一回事。
墨子又说“志以天下为芬,而能能利之,不必用。”
换而言之,儒家的仲尼是义人啊,他是义的啊,他是有志于天下为芬、想要有利于天下的人,而且他很有能力……
然而并没有卵用,天下“不必用”,没人用他的义,他的义也不能让天下人得利,所以不对。
墨子不会攻讦孔子“不仁不义”,但是用了一个巨大跨度的逻辑论证,证明一件事——仲尼仁义,但是没意义。
最后,墨子又用巨幅篇章,论证了一件事:
一人一义,十人十义,唯我墨家的义,可以使天下百姓交相得利。
所以,只有我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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