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正在试行的两个政策。
一个是“养廉”政策,一个是“秀才官”政策。
所谓养廉政策,就是大明朝廷一方面大幅度提高了官员的俸禄,至少要比清鞑高得多。
都说清朝的官员贪,但客观的说,以清朝的官员俸禄,若是一名官员不贪,怕是连基本生活都成问题。
不过这大清朝本来就是八旗和汉人士绅趴在普通汉人百姓身上吸血的体制,大家一起愉快的分账的,自然就无所谓贪污不贪污了。
而且官员有了这么多模糊地带的问题,也有利于朝廷拿捏嘛。
但是现在的大明朝廷可不能如此,因为朱道桦是要发展工的,这商人最怕的就是官僚。
抄家的知府,灭门的知县。
大清朝的商人都是攀附在官僚、皇权上的寄生虫,因此哪怕清朝的商品经济也很繁荣,但是却没能发展出什么资本主义。
因此朱道桦要保持官僚队伍的清廉度——当然不可能完全杜绝,但是至少要压制住官僚的贪婪。
办法也是学习现代的,就是建立监督制度、高薪养廉、建立退休养廉金。
监督制度包括了在位上的监督和离任之后的追责。
而养廉金则是在官员退休后若是没有什么贪污腐败的问题,可以没月领取一笔和他在最后一任官位上得到俸禄八成作为“养廉金”。
通过制度来尽可能的压制贪污现象。
贪污腐败当然是杜绝不了的,人性本贪嘛。
高薪养廉和严整贪污腐败,这些罗芳伯等人都是认同的。
让他们颇为难以接受的是“秀才为官”政策。
也就是只要通过乡试,得到秀才的功名就能得到官了。
就是到乡、镇一级去当地方小官,来取代此前的宗族、士绅对县以下的统治。
这个政策首先是在广州府试行的。
效果还算不错。
贪污腐败,欺压平民之类的不能说没有。
但是总是要比之前用吏治民好多了。
这方面的情况。
朱道桦可以通过锦衣卫的密探、都察院的调查,乃至于《大公报》、《日月报》的记者们的采访报道,都能得到。
而这种吏制相对清廉的情况。
朱道桦也是预料到了的。
因为广州府这些能够考得上秀才的都是广州当地的地主、商人子弟,刚刚为官,对自己的前途还是有些信心,一个个都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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