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这里面的所有人都是疯子。
每一个人,都可以说是蝙蝠侠的对手。
包括为了正义的戈登和亲手培养出来的罗宾。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就连大佬路克,都已经习惯身边人时不时发个疯,兴致勃勃的冲出去当超级反派,然后坐等蝙蝠侠上门要情报的日常了。
这地方着实有些邪乎。
所有人都带着罪恶。
哪怕是穷其一生都在致力于拯救哥谭,打败超级反派的蝙蝠侠,身上的罪恶也足以他下地狱去跟撒旦聊聊天了。
只能说,见鬼的哥谭,见鬼的蝙蝠侠。
当初大佬路克在洗白以后,不是没想过提桶跑路,换个普通点的城市躲一躲。
但是,哥谭就好像有一股魔力一般。
每一位试图挣脱哥谭的人,都终将会被困在哥谭。
哪怕是意志卓绝的蝙蝠侠,也早早就被困在了哥谭的那个不知名的小巷子当中。
值得一提的是,大佬路克当初的第一桶金——是一条从小巷子里捡到的珍珠项链。
这或许也是他为什么一直没办法离开哥谭的原因。
哥谭,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实就是韦恩。
和韦恩扯上关系的大佬路克,这辈子就是想走也走不掉的。
好在,迷雾空间的出现,让这场孽缘有了完全不可能的解法。
什么孽缘善缘?
看到我这一发蕴含究极之力的闪电离子拳了吗?
不听话的,连头带魂都给你打开花!
强大的实力,足以解决这世上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难题。
至于剩下的,那就是你的力量还不够强的缘故。
以大佬路克现在的实力,哪怕百特曼提前召集整个正义联盟,对他也压根没什么威胁可言。
除非,这个世界的大超,是黄金大超。
至于思维超?
那家伙本质上已经不算是超人了,而是一个有着大超思维的“机器人”。
路克并不觉得,如今的蝙蝠侠能够找的到思维超人,并且得到思维超人的帮助。
有着大超思维,和真正的超人,完全是两种概念。
再说了,他也没干什么坏事啊。
早些年起家的时候,确实不懂事,走歪了路子,但后来该还的债也都还上了,而且还花费了巨额资金投入慈善。
当然,不是在哥谭搞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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