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破衣烂衫,手肘和腰身都鼓囊囊的,像是从别人家捡来的衣服,怎么看也不合身。这三年来,清卿一直穿着安歌那几件穿剩了不要的旧衣衫,安歌又比清卿瘦小不少,清卿穿着,自然显得寒酸。
如此打扮,定然不是个大富大贵的人家,哪里能有闲钱来养一匹不能骑又不吃肉的马?
犹豫一会儿,小伙子尴尬地笑一笑,开口道:“姑娘,这马早就上了年纪,你也不是看不出来……就算你养好了,也骑不了几个年头。再说了,趁着这马还有些力气,不如早早买些马肉带回去,免得这马哪一天不行了,肉就酸了……”
“我不杀它。”清卿一下子打断他话头,“给个价钱?”
“唉”的一声叹气,小伙子听清卿这么说,只好无奈道:“你看着给吧。要是不吃肉,本来也不值几个钱。”
直到小伙子话音落下,清卿这才如梦初醒地反应过来,自己全身上下,哪里还有银子!她令狐清卿自己还是个寄人篱下,没了自由身的人,有还能拿出什么来买这匹瘦瘦巴巴的马?空气一下子静下来,众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这个身无分文,不知来路的女子身上。
犹豫了一瞬,清卿抽出腰间的白玉箫,放在面前的方桌上,问道:“这个行不行?”
“这个……”年轻人皱起脸,像个干瘪了的苦瓜,“姑娘,咱这马不值钱,也没有这么给价钱的道理吧?现在谁家还缺这种破木头棍子?要是没了柴火,咱自己都能进林子里劈一大箩筐回来!”
围拢来的人们一个个前仰后合,捧腹大笑。随着日头渐渐升着,走街串巷的人们不断多了起来,很快就把这窄窄的石板路堵了一大半。清卿咬着嘴唇,忽然抬手举起这木箫,用力向着面前那张方桌劈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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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方桌在众人眼中,看着甚是坚固。方才那小伙子上蹿下跳,也没见桌子腿晃上一晃。谁知那“铮”一声响,随着清卿手起箫落,那木桌竟从正中间,应声裂开一条大缝。
随即桌腿边角,“哗啦”一声碎在地上,成了几个辨认不出形状的木屑块子。
连带那小伙儿在内,看热闹的人群都惊得呆了。一个个瞪圆了眼睛,有人的嘴唇动一动,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清卿拿住木箫一头,并另一头拿在空中,向着小伙子递过去:
“这样如何?”
卖马的年轻人咽了口唾沫,小心翼翼地开口问道:“敢问姑娘,这等宝贝,是从什么地方……”
“卖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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