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重负,下官恳请今上赐教。”
林夕说:
“代天牧民,就需要给人民以生的希望,死的尊严,活的自由,工的能力,创造的机会,让每一个人民对国家,朝廷,对未来,有期盼,有信心,有依靠,愿意奉献,愿意维护。
保险以前为什么只能在商贾之间通行,是因为商贾在贸易中能过获得巨额利润,付出保险费,利润足以覆盖损失。
对不对?”
姜臣想了一下说:
“今上,您刚才故事的后面两个,我倒悟出来,跟前面一个不一样,前面一个叫做救急,后面两个,不是救急,而是均担风险,抗衡偶然风险,这样的好处,跟常平仓很相似。
某记得,书中有记载,战国时李悝在魏所行的平籴之法,(公元前476年进入战国时期)三家分晋后(就是公元前445年)魏国的君主魏文侯即位,任命李悝为相,主持变法。这是战国时期最早进行的一次变法运动,变法的一项主要内容就是“平籴法”,他认为粮价若太贱则伤农,太贵则伤民(城市居民),因太贵太贱,都不利于朝廷稳定,于是他实施“平籴法“。
其做法是:把好年成分为上中下三等,坏年成也分为上中下三等。
丰收年按年成的丰收情况,国家收购多余的粮食。
歉收年则按歉收的程度,国家拿出收购的粮食平价卖出。
上等歉收年卖上等丰收年收购的粮食,中等歉收年卖出中等丰收年收购的粮食,下等歉收年卖下等丰收年收购的粮食。这样“虽遇饥馑水旱,籴不贵而民不散。只有“民不散“,政权才能巩固,这就是“平籴法“的目的。
结果行之魏国,国以富强,让魏国成为战国初年最强盛的国家。
范蠡和管子也有类似的说法,汉武帝时,桑弘羊创立平准法,依仗朝廷掌握的大量钱帛物资,在京师贱收贵卖以平抑物价。宣帝元康年间连年丰收,谷价有贱到一石五钱的,“农人少利”。大约就在这以后,大司农中丞耿寿昌把平准法着重施之于粮食的收贮,在一些地区设立了粮仓,收购价格过低的粮食入官,以“利百姓”。
这种粮仓已更名常平仓之名。当时边疆金城(今甘肃永靖西北)、湟水(今青海湟水两岸)一带,谷每石八钱,耿寿昌曾在这带地区收购谷物四十万斛。
五凤元年到二年(前57~前56),耿寿昌以为往年每年从关东向京师漕谷四百万斛,用漕卒六万人,费用过大,建议从近处的三辅(今陕西中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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