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只有少量野战部队留下来,在湖区周围防范湖匪的攻击。
在府治鄱阳有五千人,此外浮梁(景德镇)两千人、德兴千五百人、乐平一千人、万年两千人。
本朝军制以承袭前朝为主,军队的构成大体分为三类:卫所兵、营兵和城戍兵。
先说卫所兵,前朝在全国分三十六卫,每卫有适龄(十五岁到七十岁)丁口四至六万上下,每年有一万人到卫所驻地报到并承担值守、接受训练,这就是四年轮番制。
这种方式随着前朝的扩张影响甚广,李丹依稀记得,俄国哥萨克就采用类似这种服役制度直到帝国垮台。
但本朝卫所兵则由军户专任,子承父业,是专业化世袭军人。
申请成为军户的家庭可领到与人丁相应的土地,四十亩以内免赋税,上缴四成给卫所做军粮,四十亩以上及新垦荒地赋税减半。
全国自太祖建国至今,在兵部管理下,全国有三百七十六个卫,下辖共一千六百五十四个所。
每卫大体保有可征发适龄(十五岁至五十岁)丁口五千六百人。
卫设指挥使,行万户级别,平时由兵部管理并提供补给,进入战备状态(府以上区域性动员令)后向所在省(路)的都指挥使(万户级别,隶属五军都督府)负责。
指挥使下面管辖各所,主官由千户(千人至千五百人)或行千户(七百至八百人)担任。
这个军户一旦申请了军籍,一般是不允许脱籍的。但如果可以募集到其他愿意顶替加入的户主(见注释一),那么他可以在缴纳一笔不菲的手续费用后脱离军籍改回民籍。
比如麻九,就是属于这类极少数的例子之一。
军户出征从卫所领取武备、牲畜和甲胄,但军衣、鞋袜要自备。有些卫所经常要应对变乱事态的,也会允许士卒领用并保管武器、牲畜,比如长城沿线多是如此。
行军干粮一般往返五日内(比如侦察或巡逻)自备,超过五日的由卫所配给。
由此可见卫所兵来源主要是藉选,也就是有事时按户籍点卯或抽选参加服役,军户的户籍也不是固定不变,接受投充(应募)或简拔,以保证数量和质量的稳定。
因为是世袭军人,一般认为卫所兵战斗力较强。故上饶之战中,各地守将首先想到的便是征发本地卫所武装。
李丹等人所到之处,卫所千户充任守备的比比皆是。
卫所兵家在本地,为保卫乡梓也确实敢战。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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