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敬酒,叫做“献”;宾客回敬主人, 叫做“酢”;主人先自饮酒,再劝宾客饮酒,这 叫做“酬”。饮酒时要小口细品,而不能大口喝 酒,更不能喝得酩酊大醉,否则就会大出洋 相,甚至招来杀身之祸。
再次,筷子是中华饮食文化中所独有 的一大特色,用筷礼仪也就成为古人饮食 礼仪中的主要内容。古代用筷礼仪很多, 客人不得持筷过“河”夹菜,也就是不要将 筷子伸得老远去夹饭桌对面的菜肴,宁可不吃,也应当遵守不持筷越“河”的礼仪。用筷子给别人夹菜也要看具体情况。虽然用筷给客人夹菜可以表示尊重和热情,不过,当主人老是用自己的筷子给人夹菜时,虽热情有余,但会令有的客人难以接受。据说袁世凯在宴席上喜欢给客人夹菜,即便是筷子上自己的口水欲滴,客人也不敢不吃。“袁府盛宴佳肴美,总tong筷上口水鲜”说的就是这种 尴尬的局面。虽说“礼多不为怪”,但这种不卫 生的“礼”显然令人难以接受。
另外,除了自己要讲究饮食礼仪之外,古人 还注重加强对子女饮食礼仪的教育。至今,香 港有句俗语“餐头食饭教仔女”,其实就是根 据《礼记》中有关饮食礼仪的内容得来的,意 即要教导子女就要从饮食礼仪开始。这种做 法,值得我们借鉴。在中国古代,在饭、菜的食用上都有严格的规定,通过饮食礼仪体现等级区别。如王公贵族讲究 “牛宜秩,羊宜黍,象直穆,犬宜粱,雁直麦,鱼宜涨,凡君子食恒放焉”。而贫民的日常饭食则以豆饭藿羹为主,“民之所食,大抵豆饭藿羹”。有菜肴二十余种。“凡王之馈,食用六百,膳用六牲,饮用六清,羞用百有二十品,珍用八物,酱用百有二十瓮”。这告诉我们,进献王者的饮食要符合一定的礼教。《礼记·礼器》曰:“礼有以多为贵者,天子之豆二十有六,诸公十有六,诸侯十有二,上大夫八,下大夫六。”而民间平民的饮食之礼则“乡饮酒之礼,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所以明养老也”。乡饮酒,是乡人以时会聚饮酒之礼,在这种庆祝会上,最受恭敬的是长者。
礼产生于饮食,同时又严格约束饮食活动。不仅讲求饮食规格,而且连菜肴的摆投也有规则,《礼记·曲礼》说:“凡进食之礼,左肴右被,食居人之左,羹居人之右。脍炙处外,疏酱处内,葱片处右,酒浆处右。以脯俗置者,左朐右末。”译成现代的文字,就是说,凡是陈设便餐,带骨的菜肴放在左边,切的纯肉放在右边。干的食品菜肴靠着人的左手方,羹汤放在靠右手方。细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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